近日,經江蘇省政府同意,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江蘇省“兩高”項目管理目錄(2024年版)》。目錄自2024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根據國家規定和江蘇省實際動態調整更新。相關要求如下:
“兩高”項目認定以主產品為準。
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不按“兩高”項目管理;節能環保改造、安全設施改造、產品質量提升等技術改造項目,在不增加產能和污染排放的前提下,不按“兩高”項目管理。
截至目錄實施之日,屬于未批先建的項目以及未依法依規取得節能審查意見、環境影響評價批復等手續的項目,仍需落實“兩高”項目要求。
六大高耗能行業(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電力)年綜合能源消費量(當量值)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需由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分工負責。
屬于目錄注明“除外”的項目,若能效水平、清潔生產水平未達到國際先進國內領先,則該項目仍需按“兩高”項目管理。
目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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