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工信部就《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對再生利用企業要求,銅、鋁回收率應不低于98%,破碎分離后的電極粉料回收率不低于98%,雜質鋁含量低于1%,雜質銅含量低于1%;冶煉過程鋰回收率應不低于90%,鎳、鈷、錳回收率不低于98%,稀土等其他主要有價金屬綜合回收率不低于97%,氟固化率不低于99.5%,碳酸鋰生產綜合能耗低于2200千克標準煤/噸;采用材料修復工藝的,回收利用的材料質量之和占原動力電池所含目標材料質量之和的比重應不低于99%。
附件:《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 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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