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南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9月27日發布《關于優化調整南沙區房地產政策的通知》,具體通知如下:
一、在南沙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
二、對于項目可售(含已售)車位、車庫數量超過本項目區劃內房屋套數且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商服類項目,在保證本項目區劃內業主可購買或租用一個車位或車庫的前提下,剩余可售車位、車庫全面放開限購:1.項目土地用地性質為B類;2.項目已完成竣工驗收一年以上;3.項目已公開出售整體車位、車庫半年以上。
本通知自2024年9月28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免責聲明:tiegu發布的原創及轉載內容,僅供客戶參考,不作為決策建議。原創內容版權僅歸tiegu所有,轉載需取得tiegu書面授權,且tiegu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原創內容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轉載內容來源于網絡,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方便學習交流,并不代表tiegu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無意中侵犯了您的版權,敬請告之,核實后,將根據著作權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刪除有關內容。申請授權及投訴,請聯系tiegu(400-8533-369)處理。